国际会议是指在我省举办的、专业性较强的,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(不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的会议、报告会、交流会等。此处的3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,即除双边会议之外的会议均为国际会议。各种国际比赛、国际博(展)览会、涉外文艺演出等不属于国际会议。
国际会议类型主要包括:由我院主办的会议;与国际组织及外国有关团体、机构共同举办或受其委托由我院承办或协办的会议。一般国际会议外宾人数需至少占总人数的20%。
一、申报流程
(一)会议预报
国际会议实行先预报后申报的工作流程。未经预报的会议一律不受理,坚决杜绝事先对外承诺后预报的现象。提前一年预报次年全年拟计划申办的国际会议(一般在每年的10月至11月预报,具体时间以教育厅通知为准)。会议预报的年度计划不等同于国际会议的申报和审批。
(二)会议请示申报
1.会议计划举办时间前4—5个月,由会议负责人(或联系人)向国际处提交会议请示材料。
2.经国际处审核后由国际处代为行文,经校领导审核签批后,在会议计划举办时间前3—4个月上报教育厅审批;会议举办单位在收到批复后方可启动各项会议程序。
(三)审批流程
1.会议预报及会议请示流程在校内实行“三级审批制度”:主办院系需对会议的学术性和会议保密问题履行审核职责,审核无误后报国际处,由国际处行文,经科技处/社科处会签,最后报送主管校长审批。此后上报至教育厅。
2.会议获得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会议的名称、主题、规模、举办时间和地点等。
(四)会后报告
按照相关规定,会议举办单位认真总结会议成果和经验做法,于会议结束后两周内按要求报送会议总结,同时报送国际会议举办成效评估表。